2016年9月26日 星期一

9.26 KOHA圖書館管理系統 上課心得

GNU通用公共授權條款,專門為了推廣與保存軟體的自由;以及其他重要的授權條款,包括GNU較寬鬆公共許可證、GNU Affero通用公共許可證與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

自由軟體:使用者的自由,而非軟體的自由
自由軟體所指稱的軟體,其使用者有使用、複製、散佈、研究、改寫、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。更精確地說,自由軟體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:
不論目的為何,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(自由之零)。

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,並且得以改寫該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(自由之一)。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。

有重新散佈該軟體的自由,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散佈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(自由之二)。

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,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,如此一來,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。如前項,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(自由之三)。
如果一軟體的使用者具有上述四種權利,則該軟體得以被稱之為「自由軟體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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